失信被执行人是法院认定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人。简单来说,就是欠钱不还,被法院列入黑名单的人。那么,失信被执行人借的钱还能不还吗?答案是:不能!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债务履行后,债权人应当及时返还债权凭证给债务人。如果债务人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即使你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意味着你可以不还借款。
后果
失信被执行人不还借款,将面临以下后果:
财产被强制执行:法院可以依法扣押、冻结、拍卖失信被执行人的财产,用于偿还债务。
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将被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入住星级酒店,购买奢侈品。
信用受损: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记录将受到影响,影响贷款、办信用卡等金融活动。
特别提示
需要提醒的是,失信被执行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消除失信记录:
履行全部债务: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全部债务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失信执行。
达成执行和解:失信被执行人与债权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法院批准后,可以解除失信执行。
申请撤销执行:如果失信被执行人对执行裁定有异议,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执行,并经法院审查通过后,可以解除失信执行。
因此,失信被执行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不还借款。相反,应该积极主动履行债务,避免给自己带来更为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