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铁路员工公积金贷款是由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唐山铁路局及其下属单位在职职工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
贷款对象
唐山铁路局及其下属单位在职职工,已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购买自住住房的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贷款额度和期限
贷款额度更高不超过职工家庭可贷额度。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职工家庭可贷额度 = (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总和 + 提取次数) × 10万。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目前执行贷款利率为:5年(含)以下(首套房)2.75%;5年以上(首套房)3.25%;5年(含)以下(二套房)3.75%;5年以上(二套房)4.25%。
还款方式
贷款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
贷款流程
职工向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中心受理申请,并对职工的贷款资格进行审查
审查通过后,签订贷款合同
中心划拨贷款资金
职工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款
其他事项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得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职工在贷款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贷款用途。
职工逾期还款,中心有权采取催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息、冻结住房公积金账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