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借款强制执行期限,是指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強制执行借款的期限。过了这个期限,债权人就不能再申请強制执行了。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民间借贷借款的强制执行期限为三年。也就是说,从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内,债权人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強制执行。三年后,债权人就丧失了申请強制执行的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三年期限内,债权人向债务人催收债务,或者与债务人协商还款,那么强制执行期限就会重新计算。从催收债务或者协商还款之日起,又重新开始计算三年的强制执行期限。
也就是说,只要债权人积极催收债务或者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就可以不断地延长强制执行期限。理论上,只要债权人一直催收债务或者协商还款,债权人就可以一直拥有申请強制执行的权利。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催收债务或者协商还款必须有证据。如果债权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催收债务或者协商还款,那么法院就不会重新计算强制执行期限。
所以,债权人一定要注意保留催收债务或者协商还款的证据,这样才能有效地延长强制执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