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前段时间去建行把房贷转LPR了,遇到个问题,共同借款人要怎么确定啊?我寻思着两口子一起还贷,肯定是共同借款人啊,沒想到建行有自己的说法。
根据建行的规定,共同借款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与主借款人具有婚姻关系或直系亲属关系(父母、子女);
共同享有房屋所有权;
共同承担房贷还款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你是和配偶一起买房,并且共同偿还房贷,那你们俩就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但是,如果你和父母一起买房,但只有你一个人还贷,那父母就不能算是共同借款人。
确定共同借款人后,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共同借款人的户口簿复印件;
共同借款人的婚姻关系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
如果你满足建行的共同借款人条件,并且准备好了相关资料,就可以去建行办理转LPR手续了。需要注意的是,共同借款人必须到场签字,否则无法办理。
顺便提一句,转LPR之后,房贷利率会根据LPR浮动调整,所以大家要做好心理准备,避免还不起贷款的情况发生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