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离婚后,其中一方需要继续偿还房贷时,可以通过“离婚贷款”的方式办理房屋过户。
办理离婚贷款过户的步骤:
1、向银行申请离婚贷款:
持有房屋所有权的一方(以下简称“甲方”)向银行申请离婚贷款,贷款金额为房屋剩余贷款余额。银行会对甲方进行资信评估,确认其具备还款能力。
2、签订离婚贷款合同:
甲方与银行签订离婚贷款合同,约定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条款。
3、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甲方持离婚贷款合同和房屋所有权证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原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屋,变更登记为甲方一人所有。
4、解除共有关系:
甲方持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和解除共有关系协议书,到公证处办理解除共有关系公证。原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屋,解除共有关系后,成为甲方独有财产。
5、抵押房屋:
甲方持解除共有关系公证书和离婚贷款合同,到银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房屋抵押给银行,作为离婚贷款的担保。
6、继续偿还房贷:
甲方按照离婚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继续偿还房贷。还清房贷后,办理房屋抵押注销登记,房屋恢复为甲方完全所有。
注意:
1、离婚贷款申请必须符合银行规定的条件,如具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信用记录等。
2、房屋过户时,可能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等费用。
3、离婚贷款的利率通常高于普通房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