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盖范围
金华市户籍职工、非浙江省户籍在金华工作并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且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可贷款年限
金华公积金可贷款年限与缴存公积金的时间有关,具体规定如下:
缴存公积金时间 | 可贷款年限 |
---|---|
12个月及以上 | 10年 |
36个月及以上 | 20年 |
60个月及以上 | 30年 |
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实际可贷款年限还与借款人年龄、贷款用途等因素有关,具体贷款年限以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为准。
常见问题解答
**Q:我缴存公积金不满12个月,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A:不行,需缴存公积金满12个月且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才有资格申请。
**Q:我有两笔公积金,可以合并计算可贷款年限吗?**
A:可以,金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允许多笔公积金合并计算可贷款年限。
**Q:我已经50岁了,还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A:可以,但贷款年限会受到限制,实际可贷款年限会根据借款人退休年龄和贷款用途确定。
**温馨提示:**
了解金华公积金可贷款年限,有助于您合理规划购房贷款,实现安居梦。